Friday, September 30, 2005

 

要統一,還是各自表述?

看了這個題目,或許大家會以為是一篇講兩岸關係的文章。可是我要談的,是我的稱號。

以往在email和同人誌撰文,一直都是使用我的中英文名字,從沒想過要用筆名。可是後來有朋友表示不喜歡我那個P字頭的英文名字,我特別為她取了一個筆名。本來該筆名只限於她所屬的電郵組使用,後來我自己也很喜歡那個名字,決定推而廣之,甚至打算所有領域上統一使用。誰知順得嫂情失哥意,一位老朋友隨即表示不喜歡該稱號。結果當他們同時出現的時候,我只好用回鄧明暉這個本名。

當然,也有些朋友會為我取不同的稱號,或許幾乎我到了一個新的群體就有新的外號。我也曾考慮過公開徵求或讓大家投票選擇,可是這只會讓情況更複雜。當部落格建立以後,沒有想到適合的名字,只好用鄧明暉。不過我發現有些朋友原來也喜歡鄧明暉這個本名,那是父母取的。可是當我觀摩別的blog,很多人用上了別出心裁的稱號,我也要一個。結果近日翻箱倒櫃的找回很多從小學到今日用過的稱號,最後為免改名帶來很大的震動,鄧明暉還是保留下來,加上了一個中學時代的外號。

聽了星期三晚的港台節目原林部落,談到風靡一時的blog tag「怪癖」。我曾經為此寫了一篇「怪俠列傳」,決定再加上「怪俠」,變成「鄧明暉@怪俠軟天師」(雖然總覺得這個@給濫用了)。不過我不會要求大家一定要使用或不使用這個稱號,當然如果大家有更好的名字也不妨建議。不同的稱號,讓大家各自表述也有好處,可以拼貼出大家心中不同的鄧明暉形象,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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