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09, 2006

 

何處是吾家?

我的舅父終於在港買了新的住宅,原來他移民溫哥華快十年了。他是一位國際網球裁判(港稱球證),他的一家更可說是一個IT世家。不過我對網球根本一竅不通,對IT就更恐懼不已。舅父常到各國執法,在港期間就在我家寄住。家母固然為我家終能「光復」感到高興,我就indifferent。偶爾難免然會感到不便,也有「寄人籬下」(是誰寄誰的?)的無奈。還記得一次我案頭貼了一張我一位當美術設計的朋友設計印有她的畫像的名片,不久舅父回來,我慨嘆「她」從此就要守望著一個她根本就不認識的男人了。奇怪的是,當時房間也貼了Twins的海報,為什麼卻沒有這種感覺呢?

一次一位朋友談到台北市的一個區,我接著居然衝口而出說「本區」什麼什麼。天哪,那根本就不是「我」的「本區」!自己住的區是本區、自己工作的區是本區,就連那個區都是「本區」!近日在友blog留意到自己的blog的連結的標註是「香港朋友小P的家」----我想到的是:何處是吾家?何處是吾區呀?

幾年前一次乘小巴回家,正值聖誕將臨。我的日籍朋友說她的朋友在聖誕期間要回到他們各自的原居地----尼泊爾倫敦......想到舅父也要回到溫哥華,我想到的是「人皆回國賀誕,我則何如?」不過我明明又在「回家」。

我再一次想起龍應台的話:「別人的土地,假裝是自己的,自己的土地,假裝它不存在......所以我們腦子裡裝滿了別人的記憶,而自己活生生的記憶,不是自己瞧不起,就是不願面對,也不敢擁抱。」別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銀,年年難過十年也過了;處處無家,土瓜灣大角咀獅子山陽明山下都是我的家!

(7月16日修訂兼補述:)
多謝肥榮的回應和提醒,我舅父在列治文(Richmond)的住處是Moffatt Road,我把這個路名譯成「慕發路」。身為基督徒,骨子裡還是功名利祿,渴慕「發達」!當然,聖經裡是應許信徒在天上是有一個很榮美的家。約翰福音14:1-2說:「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記得我的牧師說在原文「憂愁」是「動蕩不安」,而「住處」卻是「宮室」, 神是應許祂的信徒擁有「豪宅」的(呵呵!)。有人說在天堂裡金子不過是瀝青,地上再大再美的豪宅在主的眼裡也不過是帳棚。路加福音17:22說:「 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靈的家園」也實在無須外求。

延伸閱讀:
本blog: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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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不是你的家麼?

天國不是你的家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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