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29, 2005

 

影視處諮詢小組(四):公聽會--言論自由的火炬

除了投訴熱線和諮詢小組的會議,公聽會也是一個收集對媒體意見的方法。廣管局發給一家電子傳媒機構的牌照有其有效期,發牌條件之一就是規定牌照須作中期檢討,並須由行政會議指定日子作出續期。廣管局作為監管電子傳媒的法定機構,會就持牌人在各方面的表現作出評估;而公聽會的目的就是一個友好的(opinion)意見匯集,使廣播機構迎合社會的需要和期望。並非辯論或者答問大會。

在1994年,我參加了一次電視牌照中期審核公聽會。當年我剛剛考完會考,從媒體得悉此事。當時兩台爭播台劇「包青天」,逢星期五、六,鋪天蓋地的內地樓盤廣告天天疲勞轟炸式的播放,實在叫人厭煩。當日我根本就沒想過我的發言片段會被安排在港台節目傳媒春秋播出,接著還有專題討論大陸樓盤廣告的環節,當日有一位同學更在有線電視目睹整個過程。更沒有想過我的意見會被「流傳後世」,載在廣管局出版的一本報告書。

當日出席的很多都是社會的知名人士,比如李鑾輝徐詠璇劉山青胡恩威、林旭華等。猶記中場休息當兒,記者跟記者的一塊,職員有職員一堆;我一個小市民獨個兒--我想起了一句詩:「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然而我一點也不憔悴,我請了「民主鬥士」劉山青和林旭華給我在場刊簽名。林旭華還搭著我的肩說:「有你的支持,我們不會失業的!」當時跟陳耀華主持 「頭條新聞」,後來還跟鄭經翰主持「風波裡的茶杯」,不過這個節目已經停播了。

當天的公聽會有一件「爭o野講」的趣事,相信許多傳媒事後沒有報道。話說當日有許多講者爭相討論各種問題,你一言我一語的爭著發言,結果主持人指著說:「這個、這個、這個(指劉山青、徐詠璇和胡恩威)暫時不要發言!」當時我也想試試如果我舉手,主持人會揀誰呢?當然我無意跟一班「大人物」「爭o野講」。結果後來當主持人再一次准我們發言的時候,我和劉山青舉手,主持人果然選了我,讓我這個小市民談談文化節目問題。

記得當日我寫的日誌說我發言時拿著場刊,夾著預先寫好的講詞發言,還夾著一張楊采妮Yes! Card。這件事多年來為我一位朋友所津津樂道,我也不知當日為什麼這麼寫,或許是我當年的一種情懷吧。當日我的同學笑說我「正義」地指證一班大陸樓盤廣告商,我當時慨嘆:誰能為我再一次伸出一雙正義的手,誰能為我再一次正義的發言?當日我們這班在台前慷慨陳詞的「老將」,將會「扶掖後進」,把言論自由的傳統薪火相傳,還是繼續站在前線,發出微弱的呼聲?我深深記得一次參加公聽會,有參加者帶著「新人」,在給他們解釋何謂公聽會,發言的程序之類。一次參加FES的活動,我也曾說:「當我拿著這個麥克風,我覺得這像一個象徵言論自由的火炬。我現在把這個火炬傳給下一位講者,讓自由、讓公義、讓真理,薪火相傳」,但願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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