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19, 2005

 

「港英政府」

很多人談到回歸前的香港政府,總用「港英政府」一詞。可是有人認為這不是一個正規的歷史名詞,它跟「美帝」、「蘇修」(蘇聯修正主義)一樣含有敵對的含意。我也不喜歡一些專欄作家一談到香港就特區特區的,雖然在status上是對的,可是太造作了。我除了在很正式的文字會用「特區政府」或者一些戲謔的文字會說「『偉大』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我盡量少用特區一詞。

再說「港英政府」,我也盡量避免使用。我會用「回歸前的香港政府」、「那時候(或當時)的香港政府」、「香港政府」或「港府」,雖然我記得魯迅說過(大意):「管治這個地方的機關,叫做政府,還堂而皇之的叫做香港政府。可是觀乎這個『政府』的舉措,應該比照上海的租界叫做『捕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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