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7, 2006
邱吉爾的早年生活
請容我今天當一天文抄公,近日看了友blog關於邱吉爾的文章,讓我想起了他的名著《我的早年生活》(My Early Life)。我印象很深刻的是下面的一段內容,謹錄如下:
每個人都是一條蟲,可是我確信,我是一條螢火蟲。 (We all are worms, but I do believe I am a glowworm)......
我被編到低年級最差的一個班裡。實際上,我的名字居全校倒數第三。而最令人遺憾的是,最後兩位同學沒上幾天學,就因為疾病或其它原因而相繼退學了。在這種尷尬的處境中,我繼續待了近一年。正是由於長期在差班裡待著,我獲得了比那些聰明的學生更多的優勢。他們全都繼續學習拉丁語、希臘語以及諸如此類的輝煌的科目,我則被看作是個只會學英語的笨學生。我只管把一般英語句子的基本結構牢記在心——這是光榮的事情。幾年以後,當我的那些因創作優美的拉丁文詩歌和辛辣的希臘諷刺詩(pithy Greek epigrams)而獲獎成名的同學,不得不靠普通的英語來謀生或者開拓事業的時候,我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比他們差。自然我傾向讓孩子們學習英語。我會首先讓他們都學英語,然後再讓聰明些的孩子們學習拉丁語作為一種榮耀(honour),學習希臘語作為一種享受(treat)。但只有一件事我會強迫他們去做,那就是不能不懂英語。
我一方面在最低年級停滯不前,而另一方面卻能一字不漏地背誦麥考利(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的1200行史詩古羅馬之歌 (Lays of Ancient Rome),並獲得了全校的優勝獎。這著實讓人覺得自相矛盾。我在幾乎是全校最後一名的同時,卻又成功地通過了軍隊的徵兵考試。就我在學校的名次來看,這次考試的結果出人意料,因為許多名次在我前面的人都失敗了。
我認識有些朋友,也去學法文、德文甚至拉丁文。我的母校是有法文班的,可是當年擔心念不上選了中文班。現在回想,在香港念法文可真的像當時的英國人念拉丁文和希臘文。我倒在中三參加過法文學會,還記得在學校開放日跟一位參觀法文室的女士說了幾句法語(後來也轉為英語),結果有人跟我說「你知道那個女人是誰,瑪利諾修院學校的校長!」有眼不識泰山!後來學會還搞了一次法文作文比賽,會長還游說我參加。我還記得題目是「描述一個超級市場(supermarché)裡的景象」,這種文章我用中英文寫還可以,用法文我怎麼寫?(Jocelyne,或許妳要用日文寫了,別忘了說超級市場裡有Ovaltine!) 只是我的朋友學那些語文是為了榮耀、為了享受還是什麼?我想要是我當年學會了法文,還在法文作文比賽得獎,今天的我還是得「靠最普通的中英文謀生」!
書中也談到邱吉爾的恩師索默維爾(Somervell)怎麼讓他學好英語和他怎麼學拉丁文。或許你也像我一樣,小時侯得背誦不規則動詞表(irregular verbs)和一大堆的nouns, verbs, adjectives和adverbs。(哈哈!連money也有動詞----monetise[發行貨幣])不過據媽媽說現在的學校不怎麼重視這種drilling了,所以現在的小朋友不像我們的根基打得好,我有朋友連teached也寫得出!(我得提她是taught)。說來有趣,你可以在街頭大聲叫我"Oh, Patrick"(在魁北克就不要了,如果要可以寫出來,或得按法語的讀音!),拉丁語居然有"O mensa"(喔,桌子)的說法。不過小小的邱吉爾就質疑誰會跟桌子說話,還要喊"O table"? 不過他的老師就兇巴巴的說"If you are impertinent, you will be punished, and punished, let me tell you, very severely!"
邱吉爾也是一個很保守的人,以往人們會把旁遮普(Panjab)、印度學者(Pandit)、沙皇(Tsar)拼成Punjaub, Pundit和Czar,後來發現新拼法更接近原音就改了,可是他卻要堅持舊拼法。可是對於一些常用的英語詞如civil和audience和凱撒大帝(Julius Caesar)的名言"veni, vidi, vici"(我來到了,我看到了,我已征服了)要按拉丁語的發音規則分別念成"keyweel", "owdience"和"Wainy, Weedy, Weeky"卻感到很荒謬(ridiculous)。告訴大家,我的名字Patrick拉丁文本來的樣子是"Patricius",你可以按拉丁語念成"pa-TRI-kius"或現代英語念成"pa-TRI-shi-us",不過總覺得Patricius學究味太重了,我還是喜歡大家叫我Patrick來得親切。中一時候的暑假我校和瑪利諾合辦的暑期活動(summer programme)是有拉丁文的,我也很想參加。只是當時規定中四以上才能參加,後來也沒再搞了。
延伸閱讀及文章推介:
菲爹紅茶說:提到一則上面提及的一種飲品的故事,讓我很感動。留言部分也引了一小段的《我的早年生活》,也談到我的日常生活。
邱吉爾中心
維基百科:邱吉爾
航向天神的居地:夏威夷(Hawai'i)在玻利尼西亞語原來是「天神的居地」之意,連結還有一大堆關於夏威夷的文章。
每個人都是一條蟲,可是我確信,我是一條螢火蟲。 (We all are worms, but I do believe I am a glowworm)......
我被編到低年級最差的一個班裡。實際上,我的名字居全校倒數第三。而最令人遺憾的是,最後兩位同學沒上幾天學,就因為疾病或其它原因而相繼退學了。在這種尷尬的處境中,我繼續待了近一年。正是由於長期在差班裡待著,我獲得了比那些聰明的學生更多的優勢。他們全都繼續學習拉丁語、希臘語以及諸如此類的輝煌的科目,我則被看作是個只會學英語的笨學生。我只管把一般英語句子的基本結構牢記在心——這是光榮的事情。幾年以後,當我的那些因創作優美的拉丁文詩歌和辛辣的希臘諷刺詩(pithy Greek epigrams)而獲獎成名的同學,不得不靠普通的英語來謀生或者開拓事業的時候,我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比他們差。自然我傾向讓孩子們學習英語。我會首先讓他們都學英語,然後再讓聰明些的孩子們學習拉丁語作為一種榮耀(honour),學習希臘語作為一種享受(treat)。但只有一件事我會強迫他們去做,那就是不能不懂英語。
我一方面在最低年級停滯不前,而另一方面卻能一字不漏地背誦麥考利(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的1200行史詩古羅馬之歌 (Lays of Ancient Rome),並獲得了全校的優勝獎。這著實讓人覺得自相矛盾。我在幾乎是全校最後一名的同時,卻又成功地通過了軍隊的徵兵考試。就我在學校的名次來看,這次考試的結果出人意料,因為許多名次在我前面的人都失敗了。
我認識有些朋友,也去學法文、德文甚至拉丁文。我的母校是有法文班的,可是當年擔心念不上選了中文班。現在回想,在香港念法文可真的像當時的英國人念拉丁文和希臘文。我倒在中三參加過法文學會,還記得在學校開放日跟一位參觀法文室的女士說了幾句法語(後來也轉為英語),結果有人跟我說「你知道那個女人是誰,瑪利諾修院學校的校長!」有眼不識泰山!後來學會還搞了一次法文作文比賽,會長還游說我參加。我還記得題目是「描述一個超級市場(supermarché)裡的景象」,這種文章我用中英文寫還可以,用法文我怎麼寫?(Jocelyne,或許妳要用日文寫了,別忘了說超級市場裡有Ovaltine!) 只是我的朋友學那些語文是為了榮耀、為了享受還是什麼?我想要是我當年學會了法文,還在法文作文比賽得獎,今天的我還是得「靠最普通的中英文謀生」!
書中也談到邱吉爾的恩師索默維爾(Somervell)怎麼讓他學好英語和他怎麼學拉丁文。或許你也像我一樣,小時侯得背誦不規則動詞表(irregular verbs)和一大堆的nouns, verbs, adjectives和adverbs。(哈哈!連money也有動詞----monetise[發行貨幣])不過據媽媽說現在的學校不怎麼重視這種drilling了,所以現在的小朋友不像我們的根基打得好,我有朋友連teached也寫得出!(我得提她是taught)。說來有趣,你可以在街頭大聲叫我"Oh, Patrick"(在魁北克就不要了,如果要可以寫出來,或得按法語的讀音!),拉丁語居然有"O mensa"(喔,桌子)的說法。不過小小的邱吉爾就質疑誰會跟桌子說話,還要喊"O table"? 不過他的老師就兇巴巴的說"If you are impertinent, you will be punished, and punished, let me tell you, very severely!"
邱吉爾也是一個很保守的人,以往人們會把旁遮普(Panjab)、印度學者(Pandit)、沙皇(Tsar)拼成Punjaub, Pundit和Czar,後來發現新拼法更接近原音就改了,可是他卻要堅持舊拼法。可是對於一些常用的英語詞如civil和audience和凱撒大帝(Julius Caesar)的名言"veni, vidi, vici"(我來到了,我看到了,我已征服了)要按拉丁語的發音規則分別念成"keyweel", "owdience"和"Wainy, Weedy, Weeky"卻感到很荒謬(ridiculous)。告訴大家,我的名字Patrick拉丁文本來的樣子是"Patricius",你可以按拉丁語念成"pa-TRI-kius"或現代英語念成"pa-TRI-shi-us",不過總覺得Patricius學究味太重了,我還是喜歡大家叫我Patrick來得親切。中一時候的暑假我校和瑪利諾合辦的暑期活動(summer programme)是有拉丁文的,我也很想參加。只是當時規定中四以上才能參加,後來也沒再搞了。
延伸閱讀及文章推介:
菲爹紅茶說:提到一則上面提及的一種飲品的故事,讓我很感動。留言部分也引了一小段的《我的早年生活》,也談到我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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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向天神的居地:夏威夷(Hawai'i)在玻利尼西亞語原來是「天神的居地」之意,連結還有一大堆關於夏威夷的文章。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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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中那個夏威夷一文, 裡面提到的Lanai & Molokai是有開放觀光的, Lanai我就去過, 基本上那兩個島是以打高爾夫球為主的度假中心島嶼. 他要說沒開放的島應該是私人島嶼Niihau & 軍用島Kahoolawe. 詳情你可參與下面這篇文章...
http://readusa.com/big5/hawaii/hawaii_landscape/hawaii_landscape_islan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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