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02, 2006

 

讀《舊約愛的故事》有感,兼談香港宗教課程

新春秋讀到趙桐生君寫的舊約愛的故事,談到她在教會學校讀書七年以來,從未試過對閱讀《聖經》產生興趣。而學校課程比較集中在新約,對於一個在香港長大的女生算不上吸引,新約幾乎沒有如戀愛等年輕人關心的課題,起碼耶穌連戀愛也沒有談過。作者想到為什麼老師當年不跟他們講《創世紀》Jacob (雅各)如何愛上Rachel (拉結)的故事呢?

我比較幸運,我在中一就念上雅各和拉結的故事。當時喇沙書院是採用校方編的一本綠色封面稱為Scripture Manual的課本,平心而論這本書雖然比較完整的交代了從該隱和亞伯(Cain & Abel)到使徒行傳的重要的聖經故事,可是正如趙氏所言,其教學、填充問答True or False等的考試形式的確「香港長大的男生不夠吸引」。我也不明白為何那本書不從 神創造天地說起?還有是用英語講授的,難免依書直說,難有深入討論。這本書當時是在中一二用的,中三就進入會考課程念馬可福音。不過這本書現在不用了,不竟現在的教育當局較提倡校本(school-based)課程和課程剪裁。課程也要貼合生活,或許校方希望灌輸「完整」的聖經知識,但學生需要的是對校園生活、人際關係、戀愛、就業等實際問題的信仰指導。比方說學該隱和亞伯的一課,講講要是你的弟妹、表弟妹學業工作表現比你好你怎麼自處。

讓我們讀一讀所羅門的雅歌吧!"Kiss me again and again..." 或許你要說,哇!這是英譯本,第一次還是在基督教書局裡看到的。還有詩篇133:1:「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也是中學時在和合本聖經翻到的,真有那種心靈的震撼!香港的學校沒有統一的宗教課程,雖然會考課程比較統一,但當年也有四部份讓校方選教兩部份的。「不幸」我校教的是B部::馬可福音和C部:使徒行傳!所以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我不喜歡使徒行傳。瑪利諾是選B部和D部個人與社會問題,雖然我那位瑪利諾同學說D部很「吹水」。A部是舊約,現行課程是不分ABCD部integrated的了。我有位預科同學會考宗教科居然是F的,卻進了香港中文大學宗教系。所以我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才明白信仰本身和學校的宗教課程根本是兩回事,宗教不及格只等於你考卷答的不符考評局的標準答案

中三教我宗教的是郭Sir,他比較幽默和嘗試教得生活化。教禱文會講陳百強(歌手,當年去世)和六四事件,會問「要是耶穌到了九龍新蒲崗的工業區,他會怎麼向工人宣講『永生』?」。中二的Mr Albert Loong也好,只是中一和會考班的都用英語講授,很沒趣。

不竟,宗教科不是文學,也不是哲學、社會學和地理學的混合體。怎麼教,怎樣考,宗教發展源流、教派、儀式、經典選讀、生活應用等各方面該占多少比重或許要留給專家來研究了。我倒見過香港的佛教和道教學校的課本。兩者都歷經過教育改革,所以有新舊課程的區別。香港的佛學課本由香港佛教聯合會編著的,初中課程很注重知識灌輸,情意和應用較少,不夠學生導向,甚至有「高僧傳略」的內容。高中舊課程(1982-2004)哲學思辨較強,新課程的淺化、現代化也生活化了。道教舊課程的是香港道教聯合會在1982年編的《道教知識》,初中部分是60個摘自經史子集的故事,中四論述道教源流、老子思想、道學與玄學等,中五是道德經選讀。新課程由各校自編,增加例如道教宮觀、儀軌,減除深奧過時的經史故事內容。

香港只有一所伊斯蘭中學,初中有宗教科,教材可在該校網頁尋找。

延伸閱讀:
台灣的內政部:宗教教育辨義
香港教育統籌局(按:2007年7月1日改稱教育局):中學宗教教育科課程綱要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可繼續從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招聘教職員和選用教材。宗教組織所辦的學校可繼續提供宗教教育,包括開設宗教課程。學生享有選擇院校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求學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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