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04, 2005

 

百法百眾

《百法百眾》(Justice for All)是 無線電視製作的法律常識遊戲節目,有人說它很像美國的《人民法庭》。每集會有兩個生活化的個案,讓在場一百位現場觀眾作判斷,有現場嘉賓給予意見。經過一番爭辯和改變決定,最後有兩位現場律師提供正確答案。家母很喜歡這個節目,因為她喜歡看關於法庭的電影和電視,喜歡舌劍唇槍的思辯過程。每晚都囑咐我一定要錄,一集不漏(結果,10月19日漏了上半節)。對她來說,《百法百眾》和每晚的三線連續劇是她很重要的精神食糧。

有人說這是個法律普及(法普)節目,可是見不見得每一個市民都能把「香港法例第幾章第幾節」隨時徵引,把《基本法》倒背如流才算是「法普」? 我在台灣旅遊期間曾在書店找到《六法全書》,可是我沒有買。一來中華民國憲法和港澳關係法我早已有了,第二我買了也用不著。我想《六法全書》那麼容易買到,可是見不見得台灣人都很懂法律? 家母也曾經很驚訝為什麼香港基本法那麼薄,不像李柱銘的辦公室背後那套卷帙浩繁的香港法例。我給她看兩岸和美國的憲法,都很薄! 憲法、基本法和「六法」都只是總綱,實際操作的就是卷帙浩繁的條例。

我也曾想過,為什麼法律、會計和船務不能像中英數成為學校裡的必修科? 我大專的時候聽見念會計和測量的同學要修法律,我竟覺得這種科目很值錢!當然這是個很錯誤的觀念,學術無分界限,不該分等級更是我的信念。我曾替同學到金鐘的高等法院法律圖書館查考案例,頓感法海茫茫!我近日看了《給老師的信》,原來在學校裡念什麼的決定其實是很arbitrary的!究竟我們需要怎麼樣的「法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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