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16, 2007

 

真真折墮,我坐架十四座

自從公司搬遷了,我每天就坐紅色小巴上下班。上班坐土荃線(土瓜灣至荃灣的小巴線),從原蜆殼油站(今潮樓[In House],司機稱「落山燈」[落山道的交通燈位附近])到葵涌廣場。下班則坐巴士至美孚,再坐美土線回家。星期天從教會回家還是坐26號專線小巴回家,近日我家樓下也開設了一條往樂富地鐵站的82M新專線小巴線。美土線有兩種走法,要麼在美孚總站上了少數的客才往鴻星海鮮酒家接客,要麼在美孚總站落了所有從土瓜灣來的客就立刻絕塵而去,到鴻星海鮮酒家接客。土荃線也相仿,有繞經葵涌商場(小巴司機稱為「新區」,沿用六七十年代的說法,「新區」[resettlement estate]現稱公共房屋[public housing estate]。)和不繞經的。

我曾經寫過一篇土荃線上,介紹紅色小巴獨特的經營方式和文化。政府的政策是紅色小巴終有一天被淘汰,被有固定路線、車費和站點的專線小巴(綠色小巴)取代。可是因為既得利益的關係,紅色小巴至今仍絕處求生,也造就了它的獨特的經營方式和文化。我每日都努力觀察紅色小巴怎麼上客落客,努力的把一車十六個座位載滿。因為只有載滿乘客,司機收入才能得到保障。專線小巴只要夠鐘或載滿乘客即可開車,紅色小巴則不然。在總站或一些關鍵站(如紅磡海皇粥店或長沙灣的鴻星海鮮酒家)會有站長控制客量,因為要照顧一些隨意站的order客。小巴司機會沿途「探客」,當小巴滿座又有乘客候車時,小巴司機會對講機通報,安排小巴接客。我曾試過一次在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對面(司機稱「菜場」)見到兩位乘客候車,車上只有一個空位。司機問他們「誰先等?」讓先到的先上車,剩下的一位會由司機或請乘客用電話安排小巴接載,極具機動性和靈活性。巴士和專線小巴有固定的班次,根本不能這樣安排。

小巴司機有專門的術語,比方過河、起機或起步就是開車的意思,「基本法」我至今仍不明白是什麼(想是「例行公事」、「照辦」吧,大概該解作「沒有乘客」)。地方名也有暱稱,比方紅磡廣場簡稱「紅場」我真的拍案叫絕。小巴司機固然會保留一些舊地名,如在通告上寫的「前稱油站」司機和乘客仍然稱之為油站,可是「眼鏡」(紅磡一處本來有一家眼鏡88,結業多時)已改稱「旺角站」(該處有通往旺角的紅色小巴站)或余仁生紅色小巴內有販賣藥品的,近日選舉臨近,車上更貼了不少競選海報。

或許近日多乘了小巴,讓我常常想起尹光的名曲《十四座》(按:以前的小巴是十四座位的,最早期的是九座位,人稱九人車或九人van。後來增至十六座位,但歌名和歌詞並沒有相應改為十六座)「我真真折墮,我揸架十四座。兜多個round,佢都未曾滿座......」(折墮:坎坷、遭遇悲慘;揸:駕駛;佢:它),滿有共鳴。當然,我不算「折墮」。我想到一輛小巴上貼了「車來車去車車滿,站上站落站站停」的標語,當然我身為乘客,不渴望常常「站站停」,刻刻兜round探客。但深深明白小巴司機為了生活的艱辛,那是他們的心聲。

香港小巴的正式名稱是「公共小型巴士」(Public Light Bus[PLB]),可是一般人都叫小巴或「van仔」(英語的說法則是minibus)。專線小巴有稱為maxicab(字面的意思是「大型的士」,姑譯大的)的,可是除了在官方文件和一些地圖上會出現這個字,一般人都不懂得。不過我相信也沒多少人能很準確念出v音,我的外婆就總把Viola讀成Biola。所以我也不能要求她能準確念出我的名字Patrick,還有Irene、Theodora、Jocelyne等一大堆對不會英語的人來說詰屈聱牙的名字。

延伸閱讀:
HKiTalk.Net:小型巴士綜合討論

10月16日晚補述:今早往大眾書店,為了尋找今早電台節目介紹的一本書,惜找不到。看到劇集森之愛情出了單行本,有王菀之的序,說「仲悶過王菀之寫真集!」。昨晚同事看楊千嬅演唱會,有陳曉東作嘉賓。昨天買了本東Touch,因被封面的鍾舒漫(Sherman)吸引。

2007年10月25日補述:今天是歌手陳百強(Danny Chan)逝世14周年,謹以此曲作紀念,請留意歌詞,10月26日則是郭富城的生日喔。

2008年1月30日補述:小巴術語舉隅:
對嘴:核實乘客身份。如乘客A在某小巴站候車,小巴X來到,不過小巴X滿座或已留位,司機X就會向小巴Y通報,告知乘客A的位置和特徵。小巴Y來到就會核實乘客A的身份,如不符(如有乘客B)則不許先登車再行通報小巴Z。
XX燈(如落山燈、浙江燈):某街道的交通燈位,即落山道或浙江街的交通燈位。
執笠油:已結束的加油站,指今天土瓜灣潮樓(In-House)的位置,原日蜆殼油站。
老虎站:美孚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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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睇完你呢篇... 令我想起自己寫第三本小說時, 也找過一些關於小巴的歷史資料哩!
 
那是跟暴動有關喔!那時九巴罷工,市內交通停頓。「九人車」應運而生,1969年政府加以規範,公共小巴因此而起。1976年規定了全港小巴數量為4350輛,這數字至今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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